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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咋缴税?出售受赠房屋咋缴税?这些问题你懂吗……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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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税务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明确了赠送房屋相关情形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相关问题。
 
那么,关于赠送房屋,如何缴纳个税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关于赠送房屋不同情形中,个税的缴纳问题明确了,有纳税人向我们咨询,如果我接受父母赠与的房产,过几年后又卖掉,涉及哪些税呢?那就跟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就来举个例子说明吧:
假如老张将自己的住房无偿赠与儿子小张,小张过两年后又将房产出售给小李。在赠与房产和出售房产这两个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哪些税呢?
No.1
赠送房产过程
 
赠送房产的老张,涉及到这些相关税收:
(1)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
(2)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
在中国境内因产权的买买、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行为而书立、领受产权转移书据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缴纳印花税。
(3)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不征土地增值税。
(4)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
……
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
 
儿子小张受赠房屋时,涉及到这些税收:
(1)缴纳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 )第一条第二款: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2)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
在中国境内因产权的买买、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行为而书立、领受产权转移书据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缴纳印花税。
(3)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
……
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
 
No.2
出售受赠房产过程
 
儿子小张出售受赠房屋时,涉及这些税收:
(1)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2)免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说:
小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四条:
如果小张出售其受赠住房前,该住房满足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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