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重庆市关于调整部分车船税年基准税额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07-10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关于调整部分车船税年基准税额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渝府发〔2022〕32号


为深入实施减税降费,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税收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税费政策协同的要求,现将我市调整部分车船税年基准税额和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10—19人)车船税年基准税额调整为480元;将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车船税年基准税额调整为540元。


二、对我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共交通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依法取得运营资格;


(二)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票价标准;


(三)按照规定时间、线路和站点运营;


(四)供公众乘用;


(五)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或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


三、对我市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免征车船税。


四、《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车船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365号)中涉及的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的年基准税额,以及重庆市涉及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车船税减免政策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已按原政策缴纳2022年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公共交通车船车船税的,可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