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深圳市商务局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认定申报指南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07-13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商务局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7-1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深圳市商务局 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关于印发深圳市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商务规〔2022〕7号)等有关文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进行申请认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认定申报指南》(见附件),请据此办理认定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认定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认定申报指南.docx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