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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滋市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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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滋市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营商办发〔2023〕45号

 (本片内容为原文图片文字识别转制,以原文图片内容为准,点击链接查看原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各市直有关部门:

 

《松滋市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改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24日 

松滋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细办公室

 

松滋市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改革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正当权益,充分认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房开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不断创新税收管理体制机制,有效盘活市场要素资源,努力化解辖区问题楼盘购房业主“办证难"中存在的系列潜在经济社会风险,复制推广先进地区好的做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意义和目的

 

所谓“票税分离”,是指房开企业在经营存续期间,可依据房屋销售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逐项、据实、足额、及时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并依法规范会计核算,履行正常申报义务。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房开企业适度放开发票开具限制,打破开具票额与缴纳税款配套同步"票税绑定"的传统控管理念和手段。同时以引导纳税人正确申报纳税为核心,以防范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对接房地产项目立项、开发、销售、交房、办证的全生命周期,深化国家相关部门协同共治及信息共享,突出"以数治税"在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中的运用,建立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同步的涉税风险提示预警机制,确保不出现系统性税收风险。"票税分离"在发票开具上,事前体现“放”的原则;在税款征收上,事中履行“管”的职能;在风险应对上,事后采取“救”的措施。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组织领导。"票税分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深层次问题,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领导和调度,及时研究出台务实举措,妥善处理疑难杂症,确保项目既有力推进,又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票税分离"涉及发改、住建、自然资源、不动产交易等多个职能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协同共治,统筹推进,抓好落实。要逐环节全流程梳理出“不能办证”的问题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解决"的原则,本着“能办证”的目标,能简化的一律简化,能突破的一律突破。

 

(三)提升申报遵从。“票税分离”适用范围应当以依照税收法律规范的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为必要条件。市税务局要主动介入,督促纳税主体履行申报基本义务,对其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的部分税款,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

 

(四)突出数据集成。"票税分离"必须以风险可控为前提。要建立健全信息交换、数据共享的体制机制,尽快搭建大数据共享集成平台,以便各方详实了解房开企业全流程核心数据。各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相关数据的分析研判,集成分析结果,适时加强联防联控,谨防各类突发风险。

 

(五)彰显民生效应。“票税分离”改革坚持以"保民生”为底线,统筹考虑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效应,并认真分析评估,最大限度寻求其平衡点,兼顾好各方利益。严防生搬硬套“教条式”执法,杜绝肆意妄为任性执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冲突。

 

三、工作要点

 

(一)实施对象。纳税人已如实申报不动产产权转让环节应纳税费,但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缴纳的房开企业。

 

(二)税源监控。一是搭建税源数据库。全面摸排辖区房地产项目,利用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建立"项目十基础六证十房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源数据库。二是实施分类管理。对于正常的项目,跟踪项目全周期,比对纳税人增值税及土地增值税预征数据,辅导纳税人正确申报缴税;对于异常的项目,依法及时申报税收债权,严格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三)即时办理。符合“票税分离”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市税务局应即时征收契税、印花税后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清(免)税证明。

 

(四)风险管理。积极适应税收征管改革要求,构建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依托各部门涉税信息与纳税人申报数据,依照法定征管程序,对不动产原产权方尚未缴纳其不动产转让及保有环节的所有税费进行后续管理。不动产权属转移过程中有现金流发生的,市税务局应积极争取市法院等收取不动产权属转移款项部门的协助配合,及时做好税费征缴工作。

 

(五)部门协作。加强税务、不动产办证各环节管理部门联动,全面梳理不动产办证流程,依托"不动产登记系统”,全面实行"现场申请、内网审核、一站办理、限时办结”,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对适用"票税分离"情形的不动产权属转移,市税务局第一时间引导购房者办理不动产登记。

 

(六)成效分析。一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房地产开发到不动产办证全流程的实际问题,认真分析应对,逐一处置;二是坚持风险可控。加强税收征管效应分析,强化企业税费申报和欠税管理,有效防范涉税风险;三是不断提炼提升。不断总结、完善和提炼工作的创新和亮点,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规范模式。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4月—5月)

 

开展前期调研,确定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改革推广项目。成立“票税分离”专项工作专班,明确职能职责、工作模式,制定印发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指引,全面动员。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3年6月—10月)

 

根据《松滋币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工作指引》,选取"票税分离”改革推厂项目,召开专题协调会,开展推厂项目不动产销售涉税清理,分类建立申报缴税、发票开具数据清册,比对确认税企数据。依照已清理确认的信息清册,辅导试点房地产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并依照纳税申报对应的销售金额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依照征管程序对企业申报未缴税款开展欠税管理,通知并协助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0月—12月底)

 

收集并整理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复制推厂项目相关资料,不定期编发不动产登记"票税分离"改革项目宣传稿件、信息简报等,积极向市营商办等部门报送改革工作成果。认真开展改革项目总结,及时提炼、归纳"票税分离"改革项目推进中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形成专题报告。

 

五、工作保障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票税分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民法院分管负责人,市税务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税务局,市税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确保改革项目有力推进。

 

(二)认真履职尽责。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服从领导小组指挥调度,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及项目清单,按照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加以落实。遇到突出问题的,要第一时间对接市税务局及时商议处置;对于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按反

 

馈结果第一时间执行到位。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全环节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敷衍了事、搪塞拖拉、推三阻四的,要坚决查处;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行我素、疏于管理、不负责任的,要坚决查处。

 

松滋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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