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中国债券市场概览(2023年版)-债券品种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04-13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中国债券市场概览(2023年版)中央结算公司中债研发中心


W.2债券品种


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已发展形成门类基本齐全、品种结构较为合理、信用层次不断拓展的债券市场。


一、按照发行主体划分


(一)政府债券


1.国债。发行主体是中央政府,具有最高信用等级,由财政部具体进行发行操作,分为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


其中,记账式国债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由中央结算公司等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在中央结算公司总登记托管。目前贴现国债有28天、63天、91天、182天四个品种,附息国债有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30年、50年等品种。


储蓄国债通过商业银行柜台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分为凭证式和电子式,其中储蓄国债(电子式)在中央结算公司总托管。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或承销发行,由中央结算公司等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在中央结算公司总登记托管。


目前有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20年、30年等品种。自2019年起,地方政府债券可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


(二)中央银行票据


发行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是为调节货币供应量面向商业银行(一级交易商)发行的债务凭证。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但也有长至3年的品种。央行票据通过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系统发行,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


(三)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1.铁道债券。发行主体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铁道部)。


2.中央汇金债券。发行主体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人民银行批准发行。


(四)金融债券


1.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主体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近年来,政策性金融债券加大创新力度,推出扶贫专项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等品种,试点弹性招标发行。


2.商业银行债券。发行主体为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分为一般金融债券、小微企业贷款专项债、“三农”专项金融债、次级债券、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品种。


3.非银行金融债券。发行主体为境内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财务公司债券、金融租赁公司债券、证券公司债券、保险公司债券等品种。


(五)公司信用类债券


1.公司债券。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在中国结算登记托管。


2.企业债券。发行主体为企业,经证监会注册后发行。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工作,并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企业债券由交易所负责发行备案,并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和交易所的簿记建档系统发行。中央结算公司、中国结算公司提供登记托管结算等服务。


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发行主体为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


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主体为境内上市公司,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在中国结算登记托管。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主体为境内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结算登记托管。


(六)资产支持证券


1.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主体为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信托公司),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机构以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


2.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主体为券商,以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形式出现,基础资产为信贷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收费权等,在中国结算登记托管。


(七)熊猫债券


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包括主权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等。


二、按照付息方式划分


1.零息债券。低于面值折价发行,到期按面值一次性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


2.贴现债券。低于面值折价发行,到期按面值一次性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


3.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发行时标明票面利率、付息频率、付息日期等要素,按照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到期日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


4.浮动利率附息债券。以某一短期货币市场参考指标为债券基准利率并加上利差(发行主体可通过招标或簿记建档确定)作为票面利率,基准利率在待偿期内可能变化,但基本利差不变。


5.利随本清债券。发行时标明票面利率,到期兑付日前不支付利息,全部利息累计至到期兑付日和本金一同偿付。


三、按照币种划分


1.人民币债券。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包括境内机构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和境外机构发行的熊猫债券,占中国债券市场的绝大部分。


2.外币债券。境内机构在境内发行的以外币计价的债券,经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目前仅有零星的境内美元债券,大部分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


3.SDR债券。以特别提款权(SDR)计价的债券。2016年8月世界银行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5亿以人民币结算的SDR债券。


四、按照偿付顺序划分


1.普通债券。如遇发行人破产清算,普通债券偿还顺序居于发行人长期次级债务、二级资本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股权资本之前。


2.次级债券。次级债券是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先于股权资本的有价证券。


3.二级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券清偿顺序在普通债务之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


4.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永续债)。永续债是没有固定期限、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均可以吸收损失、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债券。永续债偿还顺序在发行人普通债务、次级债务之后,股权资本之前。


5.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TLAC工具)。总损失吸收能力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进入处置阶段时,可以减记或转为普通股等方式吸收损失的资本和债务工具总和。TLAC债券则是为满足TLAC要求发行的、具有吸收损失功能、不属于商业银行资本的金融债券,其在二级资本工具之后吸收损失。


五、可持续债券


1.绿色债券。绿色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按照募集资金投向领域,绿色债券分为募集资金投向可持续型海洋经济领域的蓝色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实现碳减排目标的碳中和债券等。2023年,境内主体发行“投向绿”债券约16755亿元。其中,贴标绿债发行规模约8448亿元;非贴标绿债规模为8307亿元。截至2023年年末,我国累计发行贴标绿色债券4万亿元。


2.ESG主题债券。近年来,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ESG主题类债券应运而生,即募集资金投向ESG相关领域的债券。ESG主题债券主要包括绿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ESG债券市场发展以绿色债券为主体,其余品类债券正在积极探索,增势强劲。


3.转型债券。目前国内外所称的狭义“转型”债券主要聚焦于环境转型中的气候转型债券。然而气候只是环境问题的一部分,非常有必要在气候转型之外,关注更为广泛的环境污染问题。广义的转型债券是指支持高环境影响向低环境影响转型的债券。转型债券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转型”债券、低碳“转型”公司债券等。


4.社会效应债券。将募集资金用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有情怀的债券,注重用市场化手段解决社会性问题。2016年,中国首单社会效应债券——山东省沂南县扶贫社会效应债券在交易商协会完成注册,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当地的扶贫工作。2023年,深圳市政府发行中国内地地方政府首笔离岸社会责任债券,用于有影响力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疫情防控债券。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中央和地方纷纷出台扶持政策,资本市场也加大对疫情防控领域的支持力度,疫情防控债券也应运而生。具体品种包括抗疫特别国债,以及募集资金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或为疫情防控领域相关项目而发行的金融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务融资工具等。


六、人民币国际债券


1.明珠债(自贸区离岸债券)。明珠债是在沪服务境内外主体离岸直接融资需求的业务创新,为实体经济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全面服务。截至2023年年末,明珠债累计发行总规模约1300亿元人民币(等值)。


2.点心债。点心债是指在香港地区发行的人民币计价债券,是在港进行人民币融资的渠道之一,有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建设发展。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