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5-04-10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5〕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苏政发〔2011〕87号)和《南京市关于落实〈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个人所得税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宁人社〔2012〕280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度《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个人所得税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 申报人应当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主证,且居住证归属地为南京市(不包括2025年新申办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人员);


2. 申报人所在企业经营场所应在南京市且在南京市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应当据实逐项填写《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个人所得税奖励申请表》(附件),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须现场阅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


1. 申报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或护照;


2. 申报人所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如有备注页打印了变更内容,须提交所有页;


3. 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与其所持居住证上的工作企业一致;


4. 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5. 申报人在南京市范围内缴纳上年度(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6. 申报人在南京市范围内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购买性支出的发票(发票金额不少于申报奖励金额)。


四、有关说明


1. 申报人在申请个人所得税奖励时,必须完成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要求请参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


2. 申报人奖励金额为持证人上年度在我市税务部门所缴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额的40%,在我市所获得的历年累计个人所得税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 如有现行政策与本奖励类同情况,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4. 请申报人携带《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个人所得税奖励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于4月30日前递交至市人社局。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  陈雨柔


联系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77号


联系电话:025-68788219


附件: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个人所得税奖励申请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