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您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的非创业投资基金,不适用创投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政策,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5-04-25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与填报说明对照汇编 万伟华◎编辑 解读申报表背后的“税收逻辑”》 |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金井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

金井通〔2025〕*号

 

**(身份证号码:*)  

 

事由:您作为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的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非创业投资基金,不适用创投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政策,2019年您从该企业获得的所得申报时适用个人所得税品目有误。

 

依据:《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二条。

 

通知内容:2019年您从该企业获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应按经营所得品目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请您在15日内开展自查并申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平潭县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金井税务所

2025年4月15日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