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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兰州、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国函〔2018〕14号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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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兰州、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国函〔2018〕14号
 
科技部、甘肃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支持兰州、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国科发高〔2017〕4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兰州、白银2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兰州、白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兰州、白银的区位优势、创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着力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通过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发展的新路径,努力把兰州、白银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产业品质跃升支撑区、人才资源集聚区、东西合作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区。
二、同意兰州、白银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军民深度融合、实现绿色发展、对外开放合作等方面探索示范。
三、同意将兰州、白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四、甘肃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搭建创新合作的联动平台,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集成推进兰州、白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项工作。
 
国务院
2018年2月1日
 
 
备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搜狗百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名录(18个)
 
2009年3月,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09年12月,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1年3月,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三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4年6月,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四个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也是十八大后第一个以城市为基本单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4年10月,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第六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中国首个以城市群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不是以一个城市或一个国家高新区为主体,而是由9个国家高新区组成,横跨了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5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2014年12月,国务院批复 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根据申报方案,株洲高新区的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3大动力产业,长沙高新区的高端制造及新材料产业,湘潭高新区的先进矿山装备产业,都将被纳入国家创新型产业试点。
2015年2月26日致力于打造京津冀科技干线新节点的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揭牌,成为第七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创新示范区总用地面积达55.24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华苑、北辰、南开、武清、塘沽海洋5个科技园。
 
2015年6月19日,记者从省科技厅和成都高新区获悉,国务院于近日批复科技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国家批复的第8个、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
 
2015年9月,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35号)同意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9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5年9月6日,记者从杭州市科委获悉,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国函﹝2015﹞136号),同意杭州和萧山临江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1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5年11月3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同意珠三角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下称《批复》),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仲恺、东莞松山湖、中山火炬、江门、肇庆等8个国家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称珠三角国家示范区)。据广东省科技厅介绍,这是全国第二个以城市群为单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 
 
2016年4月12日,国务院一日批复三省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分别为:郑洛新国家高新区、山东半岛国家高新区和沈大国家高新区。
 
2016年6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福厦泉和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分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改革开放30年来,珠三角地区充分发挥改革“试验田”的作用,率先在全国推行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较早地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成为全国市场化程度最高、市场体系最完备的地区;依托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抓住国际产业转移和要素重组的历史机遇,率先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成为我国外向度最高的经济区域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凭借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率先探索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成为我国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阵地;人口和经济要素高度聚集,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形成了一批富有时代气息又具岭南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成为我国三大城镇密集地区之一。
 
2018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
 
2018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兰州、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数量增至18个。[3]
 
 
兰州高新区概况
http://www.lzhtp.gov.cn/home.html?fl=11
 
       兰州高新区是1991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27个家国家高新区之一, 现辖雁滩园区、榆中园区、九州经济开发区、七里河园区、和平工业园,规划面积182.77平方公里。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兰州高新区入驻企业达到5000户,已形成以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先进制造及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新兴产业体系。2015年,全区营业总收入达到1603亿元,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22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0亿元。特别是已成为全省产业升级的先行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102户,占全省的32%;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16户,占全省的28%;上市公司22家,占全省的44%。
  兰州高新区集聚了众多的创新资源和要素,有兰州大学等4所高等院校,有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及4个研究所,并拥有 9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3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和20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18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1个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各类人才达到9万多人,其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8万多人,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120多人。累计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23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71项,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91项,获国家专利720项,转化科技成果800多项。
  2015年以来,兰州高新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探索欠发达地区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的路子,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发展到50万平方米,引进入孵企业达到1000多户,吸纳各类创新创业人才2万多人。抓住国家列入首批25个科技服务业试点区域的机遇,建成国家创新创业示范基地3家,国家和省级众创空间13家,正全力推进创新工场和创业大街建设。充分利用“一区五园”的发展空间布局,构筑起“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式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从初始创业、企业孵化到成长加速、产业转化,全方位提供梯次载体和适合平台。
  兰州高新区大力推进开放协同创新,与上海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采取“基金+孵化器+科技园区”的新模式,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创新风险投资基金,首批16个引进项目进入筛选落地阶段。抢抓军民融合发展的历史机遇,与中国航天、航空集团和军队的高校、科研院所深度融合,建立了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兰州创新示范中心、3D打印智能制造技术产业示范基地和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与美国康汉公司战略合作,建设了聚脲新材料研发中心、展示中心和生产基地,实现了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兰州高新区正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围绕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战略定位,确立“创新成果倍增、经济总量翻番、综合排名提升”三大目标,重点实施“创新型科技园区特色打造、创新主体培育、创新产业技术体系构建、创新人才聚集、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生态优化”六大工程,充分发挥在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中的核心区作用,努力为兰州乃至甘肃的创新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1、雁滩园区
兰州高新区雁滩园区规划总面积12.26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7.56平方公里,东至南河道高滩黄河入河口,南至南河道,西至606-1号、606号规划路,北至黄河南堤;政策区面积4.7平方公里,东至610-1号规划路,南至定西南路、定西东路、兰州鱼池口南界,西至天水路,北至南河道。
 ◆发展成就
        经过20多年的建设发展,雁滩园区已经基本开发建设完毕。区内有兰州第二电信枢纽、甘肃广播电视中心、天庆国际商务大厦、兰州高新技术创新园等一批风格各异的建筑;有中粮可口可乐、耐驰泵业、甘肃联通、沃尔凯采暖、中富容器、甘肃紫光、南特数码、海默仪器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园区环境
        雁滩园区已发展成为成熟的城市区域,教育、科研、娱乐、购物、医疗、商务办公、文化休闲等设施齐全,生活方便,是理想的工作、居住区域。
 ◆产业布局
        雁滩园区的产业定位是:主导产业为总部经济、软件开发、文化创意等。
 
2、榆中园区
兰州高新区榆中园区规划控制区面积100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20平方公里。东至连搭乡肖家嘴村胡家湾社、白虎山,南至连搭乡朱家沟村野鸡沟社、石头沟村阴洼庄社,西至猪咀岭、象峰山,北至高沿山、地沿坪、施家坪山、雷家屲山、营盘山脚下。 
 ◆发展理念
        抓住国家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有利时机,按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新思路,突出建设城市空间扩展区、创新要素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主动承接市区城市功能外溢、部分产业转移和密集人口扩散。
 ◆发展模式
        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新方式,投资250亿元以上,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以熟地搭建投资平台,以项目带动产业集聚,最终带动1000亿元的社会投资。
 ◆产业布局
       主导产业为科技研发、企业孵化、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等。
◆发展目标
        以“兰州城市的未来、未来兰州的城市”为基本定位,按照基础设施先行、功能项目先行的原则,力争一年出形象、两年出成效、三年见大效,用5-8年时间建设成特色突出、发展高效、环境优美、宜居宜业、低碳智慧的现代科技新城。到2020年,城市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营业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生产总值达到200亿元以上。
 
3、九州园区
◆基本情况
        兰州九州经济开发区1988年由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6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隶属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范围东至大破沟,西至徐家湾、九州台,南至庙滩子,北至大坝与皋兰县接壤,整个地区沿罗锅沟走向发展,距市区中心5公里。规划总面积6.75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食品加工、都市加工等。
◆发展现状
        ----基础设施完善。开发区完成市政道路13.93公里,给水15.55里,排水11.72公里,天然气管道16.05公里,通讯光缆15.69公里,供电线路13.63公里,排洪道5.98公里,架设路灯11.16公里,基本形成了“三纵、两横、一环”的道路网结构,给水、排水、雨水、供电、天然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 “七通一平”。采取BOT模式建设的北环快速路(九州段)工程正在施工。
        ----城市管理不断。开发区历年来已累计投资1.7亿元(包括九州管委办和辖区各单位)用于绿化美化,种植行道树4203棵,绿地11.53万平方米;绿化荒山1579亩,荒山绿化种植各类苗木45.9万株;每年投资150万元用于市政维护;每年投资220万元用于环卫管理。
◆发展远景
        ----发展目标。到2020年末,努力把九州经济开发区打造成生态新区、产业新区、科技新区,实现开发区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参与国内、省内经济合作与竞争。
        ----增容扩区。尽快启动九州北部、三条岺和三条沟区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拓展九州发展空间,增强开发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发区将在现有的6.75方公里基础上,增容扩区 26.03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九州及北部、三条岺和三条沟区域,其中:九州现状改造区6.75平方公里;九州北部区域6.36平方公里(可开发建设用地约3000亩),规划建设食品工业园;三条岺区域7.34平方公里(可开发建设土地约3600亩),规划建设楼宇经济园;三条沟区域12.33平方公里(可开发建设土地约14000亩),规划建设生物医药、现代物流及都市加工园。
 
4、七里河园区
◆基本情况
        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规划面积21.52平方公里。其中:
        ----彭家坪产业园规划面积18.82平方公里,东起龚家湾,北临兰新铁路线,西至黄胶泥沟,南依南山。
        ----马滩产业园规划面积2.7平方公里,东至东大沟河道,南至马滩南河道,西至山水沟河道,北至南滨河西路。
◆产业布局
        主导产业为现代服务业及研发。
◆企业情况
        七里河园区共有企业27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4家,上规入库企业16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10家(甘肃烟草超百亿元),从业人员超百人的10家。2014年完成营业收入177.5亿元,实现税收110.8亿元。
 
5、和平园区
◆基本情况
        兰州高新区和平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6.21平方公里,包括和平产业园和卧龙川产业园。
        ----和平产业园规划面积11.21平方公里,其中和平片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陇大国际学校,南至兰州商学院榆中校区,西至柳沟河,北至连霍高速公路;徐家营片区规划面积6.21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至老牛咀及和电二泵站西侧、南侧至柳沟河及连霍高速公路,东至万眼泉至猪咀岭一线。
        ----卧龙川产业园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东至卧龙川东侧山脚,南至连霍高速公路,西至309国道,北至窦家沟桥。
◆产业布局
        主导产业为新材料、现代物流等。
◆企业情况
        共有企业73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7家,上规入库企业8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5家,从业人员超百人的9家;2014年共完成营业总收入32.5亿元,实现税收1.6亿元,企业从业人员合计3233人。
 
 
搜狗百科----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况
 
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02年7月奠基建设,2006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开发区,2010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定面积为8.05平方公里。按照“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宗旨,坚持走“创新引领、特色发展、促进转型、赶超跨越”之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融入中心,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开展自主创新,初步形成了“化工及精细化工、有色金属及稀土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现代装备制造业、生物制药与医疗器械”等产业格局。截止2011年,入驻高新区的项目达108个,总投资额超过了70.9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项目数26个,建成投产项目数70个, 2011年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01.97亿元;工业增加值29.57亿元;销售收入103.79亿元;安置就业或再就业人员12415人。高新区三期4.7平方公里和东区11.2平方公里正在开发建设。刘化集团总投资20亿元的洁净煤气化制氢气及合成铵生产项目,年产10万吨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甘肃国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风电设备制造等一系列科技含量高的加工制造项目正在实施。到十二五末,高新区面积将达到100平方公里,入驻项目300家以上,技工贸总收入达到480亿元,企业销售收入超过42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率达到40%,开发区企业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30%。
2018年2月1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5〕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的四项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实施。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
  1.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按照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法人合伙人占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
  二、关于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政策
  1.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本通知所称技术,包括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
  三、关于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
  1.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4.在股东转让该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股东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资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不予追征。
  5.本通知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6.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纳税政策。
  四、关于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
  1.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应纳税额。股权奖励的计税价格参照获得股权时的公平市场价格确定。
  3.技术人员转让奖励的股权(含奖励股权孳生的送、转股)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4.技术人员在转让奖励的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资产,或取得的收益和资产不足以缴纳其取得股权尚未缴纳的应纳税款的部分,税务机关可不予追征。
  5.本通知所称相关技术人员,是指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获得股权奖励的以下两类人员:
  (1)对企业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包括企业内关键职务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开发项目的负责人、对主导产品或者核心技术、工艺流程作出重大创新或者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
  (2)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主持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生产经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或者主营业务利润)50%以上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企业面向全体员工实施的股权奖励,不得按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6.本通知所称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相关技术人员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
  7.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实行查账征收、经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0月23日
 
 
相关链接: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62号)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521614&flag=1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1号)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11907&fla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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