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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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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税
 
问:新成立的定期定额个体户,未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是否需要报送财务报表?
 
答:根据《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2号) 规定,已在广东省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实行法定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和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除外。纳税人同期同种财务会计报表只需一次性报送,不需分税种重复报送。
  因此,是不需要报送财务报表。
 
2018 新年 分割线
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收率按3%减按2%征税,要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13号)规定,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九万的,直接在申报表第10栏或者11栏填写当季的销售额(该销售额是指包含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销售额)。如果季度销售额超过九万的需将3%计算出来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在第7栏,同时减免的1%填写在16栏,还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018 新年 分割线
问: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规定,通行费电子发票其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2018 新年 分割线
问:逾期未认证的发票能否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 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固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2018 新年 分割线
问:简易计税是否需要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实行一次备案制。纳税人应在按简易计税方法首次办理纳税申报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018 新年 分割线
问:通用机打发票从2018年1月1日起是否都要有税收分类编码才可使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因此,如果是通用机打发票则不需要有税收分类编码仍可使用。
 
来源:广东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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