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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避免了重复征税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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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避免了重复征税

——陕西益友税务师事务所原如斌在中税协2月27日所长座谈会上的发言


大家讲了不少建筑业和其他行业的案例,我讲一个跟税务师事务所相同类型的会计师事务所、造价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的案例。“营改增”以后,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我们提前做了一些流程、财务核算的安排,比如能抵扣的,办公用品、资产购置,能抵扣的一定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另外,“营改增”以后,得中介行业还有一个利好,避免同行业之间相互合作重复征税,不像营业税时候的重复征税了。


综合测算下来,我们去年做了一个统计,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增值税的税负3.45%,造价师事务所4.25%,大家都知道,原来营业税是5%,整体税负是下降的。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些机构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原来5%的营业税税率,直接就是3%,直接降2个点。当然,大一点的机构一般纳税人也通过增值税设计、抵扣降低了税负。有个别核算不太到位的机构,税负略有上升。综合来看是降低的。税负上升的,在抵扣环节,有些是为了节省成本,有些缺乏抵扣的增值税票。增值税税负的高与低,如果高了,肯定交了其它环节或者前一个环节的税,从制度设计来说,合理的运用“营改增”相关的制度规定应该低于原来的营业税的税负。


此外,现在很多企业说税负增加了,当然,我们在陕西包括开政协会的时候,有些财经学院的教授、委员比较关注最近税负的问题,当时给委员们介绍的时候,有的委员是高校的教授,说“咋听你像代表政府在讲话,好象是政府发出相关的法规、制度一样,好象不是那么实事求是。”社会上普遍有一种情绪。但是,理性的分析,主要还是对税收不太了解,我们在政协会上也更多的做一些税收方面的解释,把税负问题搞的更清楚一些。


还有一个情况,我们前段时间接受委托,想要搞一个税费调查,当时我们联系了几个企业,跟他们老总一谈,老总说“算了,就别去我们那调查了,如果调查以后,税务机关真的再去核实我们的税负,我们就有点难受了。”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我很赞同李处当时在微信上发的内容,“税还是那些税,征管严了。”随着信息化建设,征管加强了,有些企业原来稀里糊涂的可以少缴一点税,现在少缴不成了,再加上现在的经济形势确实有些不利的因素,他就觉得税收负担重了,税负的增加?还是减少?确实还是要理性的分析,社会上有些人对税收制度不太了解,所以会有些盲目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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