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关于2018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工作的温馨提醒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03-16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170万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云南国税
 
关于2018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工作的温馨提醒
按照政策规定,出口企业2017年度出口的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和劳务、提供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跨境应税服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出口业务不能再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要改为适用免税政策或视同内销征税政策。时值3月,为避免各出口企业因疏忽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出口企业提前对2017年的出口退(免)税业务进行梳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从容应对临近的申报截止期限。
一、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的时限规定
(一)需注意的申报时限规定
1、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2017年度出口的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和劳务、提供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跨境应税服务,应在出口之日的次月至2018年4月30日之前的各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
2、申请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时限:2017年度委托出口的货物,需申请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委托方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前申报办理。
3、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限:2017年度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前申报办理。
4、进料加工免抵退税业务核销时限:企业应在2018年4月20日前,申请办理2017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5、来料加工业务免税核销时限: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并在2017年海关办结核销手续的,应在2018年5月15日前,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
基本时限简要图
 
(二)逾期未申报的处理
1、逾期未申报退(免)税、未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不得申报退(免)税,应在5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申报免税;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在6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2、逾期未申请进料加工核销的,暂不办理该企业出口退(免)税业务,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继续办理。
3、未按规定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或不符合办理免税核销规定的,委托方应按规定补缴增值税、消费税。
二、办理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的规定
(一)符合延期申报的条件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经审批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核准后,可延期申报:
1、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2、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6、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退(免)税期限截止之日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延期申请报送期限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必须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
三、出口退(免)税单证电子信息缺失的处理
(一)处理方式
如果企业2017年度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退(免)税的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法完成预申报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1、《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
2、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报送的退(免)税凭证资料齐全,且《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与凭证内容一致的,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
(二)无电子信息备案报送期限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无电子信息备案必须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
来源:云南国税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