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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曝光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案例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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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税
 
2018年4月19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厦门琪润贸易有限公司骗税案、深圳“铁锹1号”虚开骗税案等7起2017年打骗打虚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一、 厦门琪润贸易有限公司骗税案  
2017年8月,厦门市国税局成功查处厦门琪润贸易有限公司骗税案。经查实,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厦门琪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购进和出口货物的情况下,采取伪造货物买卖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结汇等方式假报出口,累计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8575.95万元。厦门市国税局追缴该公司骗取的出口退税款8039.43万元并处一倍罚款,不予退税536.52 万元,依法停止该公司出口退税权3年,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二、深圳“铁锹1号”虚开骗税案
2017年8月,深圳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铁锹1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案,摧毁了以朱某某、黄某某、詹某、江某某等人为首的4个虚开发票团伙和以刘某某为首的骗取出口退税团伙。该案涉案企业共265户,涉案金额82.03亿元,税额13.95亿元。经查实,以朱某某、詹某、江某某等人为首的虚开团伙购买、冒用他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虚抵进项并对外大肆虚开;以刘某某等人为首的骗税团伙通过接受虚开发票、虚构资金流转、低值高报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深圳市国税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同时向外贸出口平台企业追缴已退税款2.08亿元。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三、吉林宏兴粮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7年4月,吉林省松原市国税局成功查处扶余市宏兴粮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农民身份信息,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2279份,涉及金额1.92亿元,税额2501万元。同时,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向河北、辽宁等10省市的36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36份,涉及金额1.81亿元,税额2359万元。松原市国税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四、内蒙古“3•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7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3•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期间,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为首的虚开团伙,虚假注册成立4家企业,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假铁路货运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8704万元。同时,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为北京、天津等15个省市97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65份,涉及金额5.98亿元,税额1.02亿元。包头市国税局已向上下游涉案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五、瑞意(大连)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两户企业骗税案
2017年12月,大连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瑞意(大连)进出口有限公司和爱尔美(大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骗税案。经查实,2014年5月至2017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实际控制的两户企业虚构货物采购业务,虚假支付货款,接受7户生产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55份,涉及金额1.2亿元,税额2037万元。同时,在没有实际出口业务的情况下,利用他人出口报关信息假报出口,累计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1905万元。大连市国税局追缴两户企业已退税款303万元并处一倍罚款,不予退税1602万元,依法停止企业出口退税权3年。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该案依法进行处理。
六、陕西宝鸡固成商贸有限公司等六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7年10月,陕西省宝鸡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宝鸡固成商贸有限公司等六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实,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以高某某等3人为实际控制人的虚开团伙,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宝鸡固成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58份,涉及金额1.03亿元,税额1754.82万元。同时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累计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65份,涉及金额9883.10万元,税额1680.13万元。宝鸡市国税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七、重庆科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骗税案
2017年11月,重庆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重庆科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骗税案。经查实,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期间,该公司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出口单据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款626.30万元,违规申请退税4045.45万元。重庆市国税局依法追缴该公司出口退税款626.30万元并处三倍罚款,不予退税4045.45万元,依法停止企业出口退税权3年。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该案进行依法处理。
 
2018年,税务总局将继续在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部际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充分依托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协作机制,深入开展跨部门、跨区域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骗税和虚开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更好地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
税收账本凸显经济向好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4月19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第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落实税收优惠、优化纳税服务、打击虚开骗税、实施联合惩戒等方面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组织税收收入(已扣减出口退税)39243亿元,同比增长17.8%,延续了去年以来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
税收收入数据折射经济高质量发展
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郑小英表示,2018年第一季度税务部门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实现了税收收入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
税收收入形势总体较好,反映发展质效继续提升。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增长17.8%,比上年同期增速提高6个百分点。同时,经济发展质效进一步提升,与企业增值能力相关的国内增值税增长20.3%;与经济活跃程度相关的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增长12.8%;与企业盈利水平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增长11.9%。
新兴产业税收收入增长迅速,反映新动能茁壮成长。一季度,互联网、科研技术等新兴服务业税收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31.1%,自2014年以来连续17个季度累计增速超过20%,截至目前已连续9个季度累计增速超过30%,显示行业发展势头迅猛;科研技术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28.9%,其中研究和实验发展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25.4%,显示基础研究行业迅速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税收收入增长58.4%,显示科研成果加速转化。
消费类行业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反映国内需求较为旺盛。一季度,居民消费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如零售业税收收入增长24.1%,继续保持2016年以来的两位数增长。特别是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娱乐、教育等精神文化型消费行业税收收入分别增长38.3%、38.2%、27.3%、26%,反映居民消费升级步伐持续加快。
四大板块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反映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一季度,东、中、西和东北四大板块地区税收收入分别增长15%、23.3%、23.8%和12.4%。与2017年相比,四大板块税收收入增速均明显提高,其中东部地区尽管税收规模较大,但仍达到了两位数的较快增长;中、西部地区发展势头迅猛,税收收入增速均超过20%;东北地区税收收入增幅也较2017年提高了5.4个百分点。这反映出中、西部地区正在加速发展,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持续好转,四大板块发展区域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税收优惠落地见效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减税政策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经营负担,对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在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负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有力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税904亿元,同比增加344亿元,增长61.4%。其中,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97亿元,同比增长143.2%;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521亿元,同比增长50.6%;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127亿元,同比增长33.7%,为创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同时,税收政策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效。”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税469亿元,同比增加108亿元,增长29.9%。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54亿元,同比增长65.6%。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再推便捷办税升级版
今年一季度,税务部门以“新时代•新税貌”为主题,连续第5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5类20项1771条细化措施,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推行清单式服务。2月下旬,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包括5大类105个事项在内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目前各省已经在落实总局清单的基础上完成了本地“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发布工作,不仅如此,各省税务机关还进一步创新提升,分别编制了本地“一次不用跑”或“全程网上办”清单。
推进财务报表税企间转换。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参考标准,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4月底前根据参考标准,升级完善网上办税系统,实现与企业财务软件的对接,力争在今年选择一部分重点行业特别是大型企业,推行企业纳税申报表与财务报表之间的自动转换。目前,税务总局部署福建税务部门在全省范围推广财务报表自动转换工具,进展顺利,为下一步的全国推广提供了经验。
进一步优化实体办税服务。一方面,大力推进全国通办业务,目前已经有纳税人到广州、上海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国通办业务。另一方面,在确保税收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实现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并办理。
“在一季度良好开局的基础上,下一步,税务总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好二季度‘春风行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表示。
狠准打击骗税虚开维护经济税收秩序
“2017年全国税务机关共检查涉嫌骗税和虚开企业6.86万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584.23万份,成功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并集中开展了部分区域和行业性专项整治。”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于海春介绍,2018年税务部门继续保持打击虚开和骗税的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节奏不缓,成效初步显现。今年一季度,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检查虚开和骗税企业9271户,认定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抵扣凭证121万份。
在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方面,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已累计公布8614件“黑名单”案件。其中,1090户“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撤出公布。在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方面,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向相关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9.43万户次。公安部门已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欠税人出境边控信息1566人次;有5956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有6405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限制融资授信。此外,还有8万余户“黑名单”当事人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方面被采取限制性措施。
“应该看到,当前虚开和骗税仍然呈现多发高发态势,违法犯罪手段不断出现新情况和新特点,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必须出重拳、亮利剑,毫不手软地对虚开骗税行为实施严厉打击。”于海春说,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虚开和出口骗税力度,发挥部门优势增强打击合力,聚焦在打击目标和重点上突出一个“准”字、在打击措施和力度上突出一股“狠”劲,利用大数据选案提升精准打击水平,集中优势资源打击团伙作案,实施区域联动打击跨区域违法犯罪,营造全社会协税护税、共同防范虚开骗税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纳税信用评级扩围让守信纳税人更“有感”
“今年,税务部门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将新设立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并且在原有A、B、C、D四级的基础上,增设了M级纳税信用级别。”孙玉山说。
据了解,今年的评价户数由2017年的882万户增加至2388万户,基本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在参评的扩围企业中,近九成被评为B级或M级,今后,这些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勾选认证等税收领域便利措施,还能在申请贷款、参加评选等方面获得诸多便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数据显示,排除扩围因素,与2017年同口径相比,今年A级企业占比由8.04%上升至10.18%,连续第3年保持稳定增长,B级企业占比由74.18%上升至75.74%,C级、D级企业占比则分别由2017年的10.92%、6.86%下降至8.70%、4.81%。这些数据反映出我国纳税守信群体稳步扩大、失信群体逐步缩小,纳税信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孙玉山说:“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大环境下,纳税人诚信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税法遵从度也在不断提升。”
 
编辑设计:北京国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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