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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餐饮服务业未开票收入太低可能吗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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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收入占比太低被查
 
2017-09-14 云南国税
 
这是一家普通的商务酒店,位于高铁站附近。注册资本100万元,一年销售收入约1000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检查人员调取了该单2015年、2016年账簿资料进行检查。该单位2015年、2016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申报表显示,2015年、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为负、会计利润为负。检查人员又通过“金三”查看了该单位成立以来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结果发现,该单位自2010年成立以来,年年会计利润为负、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该酒店股东为两名自然人,为夫妻。凭直觉判断,这种情况极不合常理——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利,没有哪个人愿意在连续七、八年亏损的情况下继续经营。这一情况表明,该单位必然有少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问题,但是,证据呢?
检查人员查看账簿资料,发现其营业成本中,按月摊销一笔费用,金额约为10万元,当问起这笔摊销支出的内容时,财务人员回答说:是酒店所用房产的租金。开业时签订的十年期合同,每年120万元,每五年的上一年12月31日前预付下一个五年的租金。
检查人员要求查看当时预付租金的凭证,财务人员反复找各种理由不愿意提供。经过检查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财力人员提供了当时预付租金的记账凭证。打开记账凭证,检查人员发现了问题:
借:长期待摊费用    600万元
    贷:库存现金      600万元
该凭证后仅附一个收据。检查人员差点惊掉下巴!为什么要用现金支付呢?怎么才能凑齐这么多现金呢?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财务人员闪烁其词,只是说对方要求的、这些现金其实并不是一次性给,而是平时先从营业款里拿,凑够600万元时,一次性做一个账务处理。对方没有提供发票、也不愿意提供发票。更多的细节,财务人员不愿再多说。显然,这个业务背后,纳税人没有取得合法凭据是一个大问题,而另外的问题就是房产所有人在隐藏税的问题,还有其他经济问题。
案子调查到这,检查人员的困惑——长期亏损的问题原因,并没有找到答案。因为虽然没有合法凭据,租金支出不能扣除,但这个租金是真实发生的,长期亏损的原因并没有找到。
检查人员百思不得其解。经过反复思考,检查人员认为,问题还是应该出在少计收入上。这些餐饮、住宿企业直接面对个人消费者,通常情况下,个人消费者很少主动索要发票,对这些没有索要发票的收入,一些纳税人理所当然的不计收入、少缴相应税款。根据这一推断,检查人员查看该酒店每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果然发现,在每个月100万元的销售额中,未开票收入仅有不到十万元,明显与行业特点不相符合。
但是,问题又来了,推断不能当证据。如何才能找到未开票收入未入账、未申报纳税的证据呢?
检查人员一不做、二不休,立即履行程序对该酒店两位自然人股东的个人存款账户进行检查,果然有重大发现。在其中一位女性股东的一个银行卡里,检查人员看到,每个月都有近10万元现金存入,存入现金的地点就是酒店附近的一个自动柜员机。但两位股东依旧不承认未开票收入未入账、未纳税申报的事实。当检查人员要求银行提供存款时的监控视频时,两位股东不再争辩。
至此,问题已经调查清楚,该单位向自然人提供服务,对方未索要发票的未开票收入,该酒店只是部分象征性的申报“未开票收入”,其余部分定期存入股东个人账户,未记收入、未申报纳税,构成偷税。
教训总结:
现今这个时代,想隐藏交易的痕迹已经不太容易,每个人、每个单位其实已经成为大数据的一部分。现金的交易,似乎不留痕迹,可是现金主人的行动总会留下痕迹、其他与之有关的行为也会留下痕迹。两位股东没想到,检查人员能通过ATM机的监控视频指认他们偷税。“踏雪无痕”在今天已经不可能。
风险提示:
直接面对自然人消费者的餐饮住宿企业,特别是那些低端的餐饮住宿企业,其申报的增值税未开票收入最少应当占到20%!如果不是,即为高风险!有少计收入、少申报纳税的疑点!低端餐饮、住宿谋生不易,但规范纳税申报不能忘记,否则,在税务稽查的重压之下,人生的小目标便几乎不可能实现!
 
编辑设计:云南国税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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