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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申报表填报 ▼

填表说明
申报表主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不能同时有数。
其中: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登记注册类型首位为“4”,以下简称“个体纳税人”)的,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不应有数;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非“个体”(登记注册类型首位不等于“4”,以下简称“单位纳税人”)的,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不应有数。
单位纳税人享受起征点减免的判断条件
根据申报表主表第1栏+第4栏+第7栏+第9栏+第13栏“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本期数”合计(以下简称“本期数”)的计算结果判断:
(1)若第1栏+第4栏+第7栏+第9栏+第13栏≤起征点,且第1栏-第2栏+第4栏-第5栏+第7栏>0时,提示:本期销售额未达起征点,请将本期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开具或代开专用发票销售额)对应填写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中;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差额部分填写在附列资料对应栏次中。
(2)若第1栏+第4栏+第7栏+第9栏+第13栏>起征点,且第10栏=0时,提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月销售额可以免征增值税。您本期是否发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若纳税人当期已做过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判断的,则不再重复判断)
纳税人选择“否”,则提示:本期销售额已达起征点,请继续申报。
纳税人选择“是”,则提示:为帮助您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请准确录入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若纳税人当期已录入过销售不动产数据的,则不再重复录入)
系统记录纳税人录入的数据,并做以下判断:
若第1栏+第4栏+第7栏+第9栏+第13栏-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起征点,则提示:本期销售额已达起征点,请继续申报。
若第1栏+第4栏+第7栏+第9栏+第13栏-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起征点,且第1栏-第2栏+第7栏>0,或第4栏-第5栏>0,且4栏-第5栏≠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则提示:剔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本期销售额未达起征点,请将除不动产销售额之外的本期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含开具及代开专用发票销售额)对应填写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中;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差额部分填写在附列资料对应栏次中。
若第1栏+第4栏+第7栏+第9栏+第13栏-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起征点,且不存在第1栏-第2栏+第7栏>0,或第4栏-第5栏>0,且4栏-第5栏≠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情形的。则提示:剔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本期销售额未达起征点,请继续申报。
(3)若第1栏+第4栏+第7栏+第9栏+第13栏>起征点,且第10栏>0时,提示: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月销售额可以免征增值税。您本期是否发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若纳税人当期已做过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判断的,则不再重复判断)
纳税人选择“否”,则提示:本期销售额已达起征点,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不应有数。
纳税人选择“是”,则提示:为帮助您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请准确录入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若纳税人当期已录入过销售不动产数据的,则不再重复录入)
系统记录纳税人输入的数据,并做以下判断:
若第1栏+第4栏+第7栏+第9栏+第13栏-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起征点,则提示:本期销售额已达起征点,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不应有数。
若第1栏+第4栏+第7栏+第9栏+第13栏-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起征点,且第1栏-第2栏+第7栏>0,或第4栏-第5栏>0,且4栏-第5栏≠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则提示:剔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本期销售额未达起征点,请将除不动产销售额之外的本期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含开具及代开专用发票销售额)对应填写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中;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差额部分填写在附列资料对应栏次中。
若第1栏+第4栏+第7栏+第9栏+第13栏-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起征点,且不存在第1栏-第2栏+第7栏>0,或第4栏-第5栏>0,且4栏-第5栏≠本期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情形的。则提示:剔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本期销售额未达起征点,请继续申报。
▼ 申报表填写示例 ▼
例1:小规模纳税人A公司2019年1月销售货物(不含税收入,下同)4万元,提供服务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6(=4+2)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6万元,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例2:小规模纳税人B(个体工商户)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提供服务3万元。合计销售额为7(=4+3)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7万元,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例3:小规模纳税人C公司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其中自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合计销售额为7(=4+3)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但应就其自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2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600元(=20000*3%);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5万元,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例4:小规模纳税人D纳税人(个体工商户)2019年1月销售货物(不含税)3万元;转让其购进的一处不动产30.5万元,该不动产购置原值为20万元,差额扣除后销售额10万元(=〔30.5-20〕/1.05),合计销售额13万元。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3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照章纳税。
▼ 填写规则 ▼
本期应纳税额的监控条件
当第2栏、第5栏本期数均为零,且第1栏+第4栏+第7栏+第9栏+第13栏≤起征点时,本期应纳税额应当为零。
当第2栏+第5栏>0,且第1栏+第4栏+第7栏+第9栏+第13栏≤起征点时,本期应纳税额≤第2栏×征收率+第5栏×征收率。
调整申报表表间关系
当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纳税人,差额后的销售额未达征点,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即:申报表主表第10栏或第11栏有数据时,申报表主表第1栏、第4栏,与附列资料第8栏、第16栏的表间勾稽关系不启用。
调整申报比对规则
当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纳税人,差额后的销售额未达征点,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即:申报表主表第10栏或第11栏有数据时,申报比对中的差额征税企业比对规则不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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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优惠政策 ▼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四)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五)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考虑到免税文件下发时间晚于免税政策开始执行的时间(2019年1月1日),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足额享受10万元免税政策,公告对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第一个税款所属期已缴纳税款的追溯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即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第1季度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六)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九)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来源:广西税务
整理编辑:百滇税务师事务所 万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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