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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公告
2019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普洱市购买茶叶发票
专项摇奖实施办法》的公告
为促进普洱市普洱茶产业良性发展,提升普洱茶产业的税收管理水平,增强我市“发票摇奖活动”的吸引力,进一步调动广大消费者购买茶叶产品主动索要发票的积极性,经普洱市发票摇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9年新增加两期消费者购买茶叶发票专项摇奖活动。结合《普洱市发票摇奖管理办法》,现将《普洱市购买茶叶发票专项摇奖实施办法》及《普洱市购买茶叶发票专项摇奖实施办法》解读稿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
2019年4月9日
普洱市购买茶叶发票专项摇奖实施办法
为促进普洱市普洱茶产业良性发展,提升普洱茶产业的税收管理水平,增强我市“发票摇奖活动”的吸引力,进一步调动广大消费者购买茶叶产品时主动索要发票的积极性,经普洱市发票摇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2019年新增两期消费者购买茶叶发票专项摇奖活动(以下简称“茶叶专项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普洱市发票摇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摇奖发票范围
(一)消费者在普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茶叶产品,合法取得且收款方已向普洱市县、区级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验旧手续,在普洱市县、区级税务机关相关征管系统中有对应的验旧数据信息的、由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监制的《云南增值税普通发票》《云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云南省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方能参与本次发票摇奖。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定额发票不参加“茶叶专项奖”。
(二)发票开具的品目必须是茶叶或茶叶产品名称(包括毛茶、精制茶或其他茶叶产品名称)。
(三)单份发票消费金额(价税合计)在100元以上(含100元)。
二、摇奖发票取数范围
(一)“茶叶专项奖”摇奖数据提取范围:第一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止发票验旧缴销数据。第二期为2019年4月1日至7月31日止发票验旧缴销数据。
(二)“茶叶专项奖”摇奖数据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中按上述规定范围提取。为确保发票摇奖活动公正、公平,摇奖数据由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提供。
(三)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公证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下从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指定的网址提取加密的摇奖数据,刻录光盘,现场交公证人员封存,于摇奖活动当日由公证人员现场开封导入摇奖系统使用。现场启动摇奖机人员由公证人员全程操作或由公证人员现场指定。
三、奖项设置及资金
(一)“茶叶专项奖”每期奖金总额200,000元。
第一期户外摇奖,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设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00元;设三等奖8名,每名奖金5,000元。另外设现场参与消费者随机摇红包鼓励奖30名,奖金共10,000元。
第二期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设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00元;设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5,000元。
(二)“茶叶专项奖”奖金,纳入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四、摇奖方式与时间
(一)根据《普洱市发票摇奖管理办法》规定,“茶叶专项奖”由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摇奖共分两期。第一期采取户外摇奖方式举行,时间定在2019年4-5月期间举办,由公证机构进行全程公证与监督,并由普洱电视台对摇奖活动现场进行录制播出。第二期在普洱市发票摇奖大厅举行,摇奖时间为6-8月期间。
(二)兑领奖管理等其他程序参照《普洱市发票摇奖管理办法》及《普洱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摇奖管理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普洱市发票摇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普洱市发票摇奖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普洱市购买茶叶发票专项摇奖实施办法解读稿
为促进普洱市普洱茶产业良性发展,提升普洱茶产业的税收管理水平,增强我市“发票摇奖活动”的吸引力,进一步调动广大消费者购买茶叶产品时主动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茶叶行业经营者诚信经营、依法用票的自觉性,提高税法遵从度。在《普洱市发票摇奖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制定发布了《普洱市购买茶叶发票专项摇奖实施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茶产业是普洱市重要绿色支柱产业,与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为促进我市普洱茶产业良性发展,提升普洱茶产业的税收管理水平,充分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积极性,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经营者诚信经营、依法用票的自觉性,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普洱市发票摇奖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2019年普洱茶叶节期间增加两期购买茶叶发票专项摇奖活动。根据《普洱市发票摇奖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发票摇奖活动期数、奖项设置及奖金数额如有变动,与本办法第八条不一致时,由普洱市税务局提前向社会公告,并以公告内容为准。”为此,普洱市税务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办法在原《普洱市发票摇奖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购买茶叶专项发票摇奖期数及时间、奖金设置、取数范围、摇奖方式等作出相应明确。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公布了由普洱市税务局制定的普洱市购买茶叶发票专项摇奖实施办法,因为之前已制定发布过规范的《普洱市发票摇奖管理办法》,因此本实施办法重点对购买茶叶发票可参与摇奖的票种、开具品目、单份发票最低消费金额、摇奖取数范围、奖项设置、摇奖方式及摇奖时间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税务机关开展摇奖工作与消费者依规兑奖、维护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资金来源
发票摇奖工作所需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支出,经费有保障。
四、《公告》生效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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