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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经营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问:小规模纳税人超出经营范围如何开具发票?
答: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用发票的建议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2)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票的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来源: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发票开具使用涉及相关政策及问题答复的通知 2016年11月25日
百滇税务师事务所微评: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及各地税务局已就此类问题作出了解答,多年来部分纳税人和税务人员依旧是疑虑担忧重重。2019年8月22日,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的文章“12366热点答疑~必看!关于发票开具”依旧引用的是上述解答。超经营范围的业务的开票,在开票系统中自行填加开具,开票系统本身并没有限制,主要的限制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做相应的税费税种认定,否则可能申报的时候通不过,比如销售货物的,开具了服务类业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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