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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总分包增值税差额扣除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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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等施工。

 

园林绿化工程在2017年以前属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序列,不属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等序列。

 

2017年4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2017]27号》取消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规定不得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施工企业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既可以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和施工。

 

营改增后,园林绿化工程属于建筑服务下的其他建筑服务,简易征收增值税的可以扣除分包款后作为销售额。

 

1、作为总包方、承包方从建设单位承接园林绿化工程

 

我们认为园林绿化企业作为总包方、承包方,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可以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给如平整土地工程、大型立体花坛钢结构工程等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作为分包方从工程总包方承接园林绿化工程

 

我们认为园林绿化企业从工程总包方承接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方可以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给园林绿化企业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分包方,园林绿化企业不可以扣除支付给再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整理编辑:百滇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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