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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姚县税务局关于调整自然人税费服务主管税务分局的公告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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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姚县税务局关于调整自然人税费服务主管税务分局的公告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大姚县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优化自然人税费管理和服务,构建科学集约高效的自然人税费征管体系,维护良好的税费征管秩序,我局从2020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税费实施团队服务管理,现将大姚县税务局调整自然人税费服务主管税务分局的公告如下:
 
一、主管税务分局服务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本县行政辖区内负有纳税义务和社会保险费缴费、非税收入义务的个人(含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个人),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自然人的应纳税款、社会保险费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涉及上述范围的单位和个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主管税务分局统一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大姚县税务局金碧税务分局自然人税费服务团队。
 
二、服务职责:负责对辖区内所有自然人的日常税(费)服务和管理。
 
三、办公地址:大姚县税务局
 
办公楼装修改造期间办公地址:大姚县金碧镇白塔路117号院内食堂三楼、四楼
 
办公楼装修改造结束办公地址:大姚县金碧镇白塔路117号大姚县税务局办公楼二楼。
 
特此公告。
 
由此给各位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大姚县税务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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