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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2333
疫情发生以来,云南人社系统采取“免、减、缓、延、返”的社保减负措施,疏解企业困难,全面落实稳企业、稳就业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具体政策如下:
免
免征全省中小微型企业、按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减
减半征收全省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2020年2月至4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缓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6个月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延
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企业可在疫情期间延期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补缴。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返
对依法参加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其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对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按60%的标准给予稳岗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缴费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返还标准按6个月当地人均失业保险金乘以该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予以稳岗返还。
以上政策可以叠加或接续享受!比如:享受减半征收政策的企业在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间,符合条件的同时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延缴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政策;享受免征政策的企业在免征政策执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同时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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