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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降为1%,这些关于政策、发票、申报的要点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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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滇财税原创
 
相关政策:

 

1、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2、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理解:

 

期间: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也包括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减免税范围: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包含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收入,也不包含一般纳税人简易3%征收的情况;

 

湖北省:免征增值税;湖北省外: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发票开具: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即可开普票,也可以开专票,税率1%,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享受减按1%征收率政策需要注意小规模纳税人能享受的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尤其以下两项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义务时间:按3%还是按1%开具,需要准确判断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经过多次的税率调整,现役财务应该已经是身经百战临危不乱了。除了准确选择征收率开具发票,还要及时与供应商、客户进行沟通。短期3个月的征收率调整,和长期调整税率不同,是否可以放弃1%征收率,仍然按3%开票?季度30万免征增值税的情况,开1%和按3%,最后的免税效果是一样的。但按目前国家减税降费的力度,开3%税率发票可能被系统比对异常,建议按1%开具。关注税务总局近期的解答中的相关内容。

 

及时开票享受优惠: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规定: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政策只有3个月,按纳税义务时间及时开具发票享受减征优惠,6月1日后按纳税义务时间也可以补开1%征收率发票,需要准确进行增值税申报。

 

会计核算:无需单独对2%的差额进行账务处理,按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公式计算销售额和税额。

 

软件升级:3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前及时将开票软件升级至最新版本。升级完成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选择“1%”税率。

金税盘:V2.3.10.200228;

税控盘:V2.0.35.200228;

 

申报示例:

 

减征政策跨了两个季度,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申报需要仔细计算和填报。

 

 

本申报示例是基于《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的理解而编写的,请以电子税务局和税务局解答为准。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季度销售和发票开具情况: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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