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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税务抗疫税收业务热点问题问答(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0-03-09 11: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1、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规定:(十五)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2、疫情期间纳税人申报若有困难,电子税务局如何申请延期申报?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填写并提交《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受理结果。纳税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3、疫情防控期间发票的领用是否属于“非接触式”办税?网上领用具体如何操作?
答:发票领用属于“非接触式”办税。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发票领用”,申请发票。如需同时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相关业务,可在电子税务局中选择对应功能办理,或直接选择“发票套餐”办理。套餐中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发票验(交)旧、发票缴销等。纳税人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完成处理后,纳税人可获取相关回执。对于部分无法全程在线办结的事项,线下办理部分按照相关提示进行办理。
4、预约办税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
答:预约办税可以通过电话、微信、QQ、一部手机办税费、电子税务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等网上方式办理。电话、微信、QQ的预约,请参看主管税务机关公布的具体方式;一部手机办税费可通过微信关注“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后进行预约;电子税务局可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约;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可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预约。对未申请预约办税前来办税服务厅的纳税人要求现场办理业务的,给予现场预约后按顺序办理。涉税问题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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