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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万伟华
建议合伙企业(基金)对当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制作汇算表,编制经营所得和分红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分配表和通知单,明确当年合伙企业整体应纳税所得额及所有法人合伙人或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应盖章确认,各合伙人据此纳税。
虽合伙人为纳税人,但计算和分配应纳税所得的职责是在合伙企业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未必能控制或取得相关数据,尤其是在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或嵌套多层合伙企业的情况下。
相关的内部责任应划开,但在征管方面,仍是合伙人承担纳税人的所有责任。
上表只是基本的要素,可根据需要增设实缴比例、投资时间等栏次。如需要应同时提供本层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汇算清缴计算表(表格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表是一致的)。
下层合伙企业的股息红利或经营所得应层层向上按规定比例分配至最终合伙人纳税,不可以与各层合伙企业自身的经营所得合并或弥补亏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不考虑企业利润的会计核算、弥补亏损和实际分配。
因此,存在嵌套多层合伙企业的,每层合伙企业应取得下层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分配表,并将数据汇总后上传给上层合伙人。同时将自身的经营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上传给合伙人。
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比例根据财税[2008]159号规定确定:
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涉及单一基金核算的,需要分别计算个人合伙人和企业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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