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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未来发生的事项,对过去应税行为征免税的情形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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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万伟华


有一些应税行为发生时,并不确定是否征免税,需要根据未来事项的发生,再对过去应税行为确定是否征免税。有些需返回应税行为发生所属期调整,有些则可以在未来事项发生当期调整。


1、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发放股息时不代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出售股票时的持股时间来确定所发放股息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民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征免税,发放股息时需要企业预测计划持有时间并进行纳税申报,最终出售股票时的持股时间与预测不同时,应更正申报并重新调整征免税申报;


3、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增值税处理,需要提前判断利息是否会逾期、是否会逾期90天,并进行纳税申报,并根据实际是否逾期等情况对过去申报进行调整申报;


而,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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