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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政策延续解析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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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伟华


财税〔2009〕34号

财税〔2014〕84号

财税〔2019〕1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公告2023年第7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公告2024年第20号

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5年)

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5年)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5年)

2023年10月23日执至2027年12月31日(4年)

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经审核认定享受(财税〔2009〕34号)税收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可继续享受本通知所规定的税收政策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税收政策不满五年的,可继续享受至五年期满为止。

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税收政策不满五年的,可继续享受至五年期满为止。


HS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变动的公告 2024年4月29日

(一)政策变动前情况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中央宣传部于2019年2月16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HS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萧山HS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桐庐HS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HS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等文化改制企业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政策变动后情况

2023年10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中央宣传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告2023年第71号)。根据该公告,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即公司子公司中2024年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的文化改制企业免税优惠已到期,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享受。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目前的基本政策是2023年第71号,2023年至2027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但71号文件未明确和接续历史已转制企业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被认为只对2023年后转制企业免征,历史转制企业依据<财税〔2019〕16号>规定,2018年12月31日之前转制企业继续免征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以前转制在2027年前享受5年至到期,认为两种情况享受免征到期后将不再可以继续免征。


2024年第20号明确的是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免征房产税。2023年至2027年转制企业依据<财税〔2019〕16号>、2023年第71号规定执行至享受优惠5年期满。


对于部分企业因为政策接续原因导致的中间年度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办理退抵。实际2009年政策延续至2027年均可以免征,应不会出现断续没有享受的年度。如上述案例中“HS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自202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到2027年12月31日。


2025.01.16 HS传媒关于获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的公告

一、公司获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情况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中央宣传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公告2024年第20号)。根据该公告,HS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萧山HS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杭州HS传媒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杭州临安HS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等文化改制企业可继续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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