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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并无特别意义,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规定重复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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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万伟华


36号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不可以抵扣,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同时规定购进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不可以抵扣。


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应是希望通过此条规定明确这些项目进项可以抵扣但是有条件抵扣。


对比财税〔2016〕36号和增值税法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实际已落入“(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规定范围当中,属于重复条款。


一、什么是“消费”?


消费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增值税规定中的消费应仅指生活消费。


集体福利不可以抵扣进项,实际就是因为用于集体福利就是用于集体消费。


个人消费指得是用于投资者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消费性和财产性支出的部分(国税发〔2010〕54号)。


消费不仅是吃吃喝喝,也包括设施、用品等消费支出,设施、用品消费是所有权仍归与企业,但实际使用(消费)是个人或集体,如所有权转给个人,属于视同销售范围。


因此,增值税法“直接用于消费”中的“消费”指的就是第(四)条的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本不属于个人消费但被划归个人消费的交际应酬)。


二、什么是“直接用于”?


直接用于在税法和各类规定中普遍存在,但意思并不完全一样。


比如土地使用税或契税规定中,如“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用于办公的,限于办公室(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办公的土地、房屋”,指的是仅限于农业生产、办公等直接用途的生产办公设施用地,不包括为生产办公服务的辅助设施用地或其他用途用地。


如,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本公告规定的减税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直接用于,也可以是“专门用于”,在条款规定清楚的情况,也等同于“用于”。


如,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燃料,相对于制造成本而言。


如,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相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确定可变现净值方法不同。


如,(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5号)依照本规定免税进口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应当直接用于本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不得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如,交换的信息是来源于境外的第三方信息,主要用于各国开展风险评估,并非直接用于征税。


如,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饲料添加剂不属于本货物(饲料)的范围。


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相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如,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和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94)财商字第221号)


仔细分辨,本文认为,增值税法“直接用于消费”指得就是用于集体消费或个人消费的不能抵扣,用于生产的可以抵扣。实际与第(四)条重复。并不需要分辨第(五)条”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对比第(四)条”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有什么差异,或者有什么特殊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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