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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结束的两则涉税《办法》意见征集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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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中国税务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请抓紧时间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有关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公布)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3.信函提出意见。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038)。请在信封注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9月1日
 
 
《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办法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了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3.信函提出意见。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38),请在信封上注明“《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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