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解读指南 | 政策资讯 | 公司介绍 | 服务项目 | 搜索 |

云南省城镇危化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及涉税政策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10-17

| 重磅:点击链接下载 《企业重组和资本交易税收实务研究总结 万伟华◎编著 第一次全面修订版 约186万字 解读政策背后的“税收逻辑”》 |

 

云南省人民政府 百滇税务师事务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8〕88号

http://www.yn.gov.cn/yn_zwlanmu/qy/wj/yzbf/201810/t20181012_34185.html

 

《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公布。

 

(正文略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77号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9/04/content_5222566.htm

 

(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企业在搬迁改造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按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属工业用地的,可由地方人民政府收储或由企业依法报批改变用途后自主开发,符合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7〕132号

http://www.yn.gov.cn/yn_zwlanmu/qy/wj/yzbf/201712/t20171226_31468.html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

企业在搬迁入园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支出,可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按照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执行。

对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设备的,实行企业自行申报并直接享受优惠。

 

(三)落实土地优惠政策

属工业用地的,可由当地政府收储或由企业依法报批改变用途后自主开发,符合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欲了解我们的服务或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敬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 万伟华,或添加微信)。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或其他专业意见。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文所有提供的内容均不应被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对任何方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本网站原创的文章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目的,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13700683513、79151893@qq.com 请附上文章链接),我们会尽快删除。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


咨询电话:13700683513
公司名称: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3幢19楼1920室
滇ICP备17006540号-1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