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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咨询:
我有一个小孩2岁,一个5岁,还没去幼儿园,两个子女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能扣除吗?
答复内容:
5岁的小孩可以按定额1000元扣除,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都可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是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2岁的子女不可以享受扣除。
2、纳税咨询:
子女6月份高三毕业,9月份大学开学,6-9月中间的月份听人说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是真的吗?
答复内容:
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不再扣除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
所以6-9月中间的月份可以连续扣除子女教育附加。
3、纳税咨询:
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子女,是亲生的才可以吗?
答复内容: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纳税咨询:
孩子高考成绩不理想,想要复读一年,复读那年的学费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复内容:
对于未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复读情形,可以由父母按子女教育进行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落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让纳税人及时尽享改革红利(第二期)"在线访谈解答修改)
5、纳税咨询:
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复内容:
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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