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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月份发12月份工资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回答1:可以,1月份发12月份工资就可以扣除专项附加!
回答2:不可以,2019年1年1日起实行新的个税法,10-12月份的工资起征点按5000元,不能扣除专项附加扣除,1月份工资才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12月份工资】到底表达的是12月份工资、还是12月份工资呢?!
企业一般说【12月份工资】指的是12月份应发工资,多数企业会在1月份实际发放12月份应发工资,不少的企业会在1月15日前把12月份工资的个税申报缴纳了,税款所属期为12月。也就是通常说的,1月份发12月工资,1月报12月的个税。
而根据个税规定,企业1月份实际发放、员工1月份实际取得的12月份工资,税款所属期为1月,而不是很多企业通常理解的12月份,个税按规定要在2月份15日前(延期到2月22日)申报缴纳,而不能在1月15日前申报缴纳,这样就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了。
总结下:
不少企业的操作是,12月工资,1月发放,1月就申报缴纳个税,申报期错误,同时导致12月份的工资没有享受到专项附加的扣除。
正确的做法是,12月工资,1月发放,2月申报缴纳个税,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百滇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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